招标编号:XSBNTZ201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伴镇回落村土地整治项目,由云国土资耕【2013】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均已落实,政府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伴镇回落村;
2.2 总投资:总投资约734.58万元;
2.3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4 工期要求:以具体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准,为固定工期,不受气候条件的影响;
2.5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工程;
2.6 建设规模:217.94公顷;
2.6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5省外投标的企业必须通过入滇备案许可。
4.应告知的相关事项
4.1 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缴纳所投项目总投资2%的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2 申请人中标后,必须缴纳中标总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2%的廉政保证金和中标总金额5%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3 进场施工机械达不到投标最低施工机械要求的,以及因承包方机械不到位影响施工工期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承包方及项目经理进行违约处理。
4.4 在合同签定前未按照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廉政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及施工组织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未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的,项目业主可向州国土资源局报告,经州国土资源局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和接受处罚。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 2014 年2月19日至 2014 年2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大厦三栋六层(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入滇备案证原件(省外企业),拟在本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8时00分至11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11时00分。
7.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为: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
地 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路58号
邮 编:666100
联 系 人:王双梅
电 话:0691-2153376
传 真:0691-215337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大厦三栋六层
邮 编:650031
联 系 人:付奎萍
电 话:0871-65323905(转8003)
传 真:65525105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