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盐津县柿子镇水银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2014-181
1.昭通市盐津县柿子镇水银村土地整治项目经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云财建【2014】6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津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昭通市盐津县柿子镇水银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
2.2 建设单位:盐津县国土资源局
2.3 建设地点:盐津县柿子镇水银村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 本工程标段划分及概况:本次工程共一个标段:
2.6 建设规模:406.52公顷。
2.7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
2.8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至少具备的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的拟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入滇备案证上所列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预审。
3.4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5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3.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至后三个工作日内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进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确认时间以银行回单时间为准,保证金必须确保开标前已到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否则其投标无效。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请投标申请人的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2014年 6月 12日至2014年 6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至12:00,下午14:0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到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昭通市望海路49号附9)购买。购买时验原件,收取复印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4.2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 6月 24 日09:00至12:00时止;地点为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入滇备案证(省外企业)原件,以上证件如为复印件的必须是发证机关鉴章复印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6 月25 日至2014年7 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至12:00,下午14:0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到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昭通市望海路49号附9)购买。购买时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 元,售后不退。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7 月 16日8:30至9:00时止;地点为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和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站点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津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彭主任 电 话:13578033066
代理机构: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雪娇 电 话:087166051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