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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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违法行为要早发现、早制止,才容易遏制违法行为。近日,泸西县国土资源局和中枢镇国土资源所进行动态巡查时,发现中枢镇逸圃村委会大逸圃村大桥边农户违法占地,现场被及时劝说制止了违法行为继续实施。土地违法行为有效地得到遏制并快速消除。主要做法是:
一、早发现、早制止。到达现场时,农户正在用大砖占用耕地建石脚,违法行为才开始,还属于建设初期,拆除难度不大。“二早”的及时性有效地避免和减小了拆除难度,并降低了农户拆除损失,是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工作成功的重要因素。
二、和群众多做思想工作。现场违法占地的三家农户在起初是不配合工作,因为修路村上占用了他们的土地,得不到解决,于是三家以此为由开始占用耕地建石脚,通过工作人员疏离矛盾,针对各事各办,用近两个多小时的时间相互沟通、明确各事管理职责权限,最终得到农户认可,农户也明白自己占用耕地建石脚的行为不合法,并愿意支持巡查人员工作,承诺当日内停止并拆除违法建筑,思想工作在此次制止中起决定性因素。

三、灵活运用法律武器文明执法。灵活的运用土地管理法这个法律武器,简单明了地告知农户明白自身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错在哪里,该怎样解决,农户对自身的行为有一个明确的了解,才会积极配合工作。文明执法是核心,坚持文明执法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才能有效避免与农户之间产生过激矛盾,增大执法难度。
总之,早发现、早制止,多做思想工作,灵活运用法律武器文明执法,才能有效的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图为执法现场)
执法监察大队、中枢国土资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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