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采矿权转让结果公示2014转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郭严林委托,保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于2014年9月3日15:00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议转让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蒿子村的隆阳区金成石场灰岩矿采矿权,现将协议转让结果公示如下:
隆阳区金成石场灰岩矿采矿权。转让人:隆阳区金成石场(郭严林)。受让人:隆阳区金成石场(潘天荣),成交价款总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双方以协议方式成交。该采矿权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蒿子村,矿区面积0.0273平方公里,拟出让剩余采矿权年限:半年。
保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