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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国土资源局从“四定”入手开展机关干部职工行政学习活动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4-02-07 15:58:38 【字体:

 为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业务知识水平和履职能力,切实推进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等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不断提高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科室间的业务交流,营造重视学习、倡导学习、共同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全力打造素质过硬、业务精通、依法行政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14年1月第二周始,金平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年度《行政学习计划》安排,从“四定”入手,切实开展局机关干部职工行政学习活动。
     一是定时间。按照局机关行政学习计划,每周星期一早8时30分至10时(除特殊情况外)均在局大会议室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开展行政学习活动。要求参学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签到,做好准备笔记本、将手机调成振动等学前工作;二是定授课人员。按照行政学习计划,每周的行政学习指定局机关各科室长轮流进行主讲。若科室长出差或因事有病请假,就安排相应的科室其他工作人员或相应的分管领导进行讲授。同时,要求局办公室提前通知每周行政学习的授课人,通知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上一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授课人员至少提前1天写好讲授稿,并提交局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审稿定稿后,方可进行授课;三是定参学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参加每周的行政学习活动。因病因事而不能参加行政学习学习者,须提前向局办公室作书面请假,否则,缺一次计一个旷工;需要出差者须提前到局办公室填写出差派遣单,再由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出差;四是定学习内容。每周的行政学习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什么、学什么” 的学习原则,根据行政学习工作计划,确定好行政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主要包括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两个方面,

目前,该局行政学习工作依然在有序开展之中。(李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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