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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多措并举推进矿村共建工作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 【字体:

           近日,罗平县出台矿村共建资源开发新机制工作实施意见,切实加强矿村共建工作,促进村企和谐共处、共同发展。

一是项目带动。每年由县确定23个矿村共建县级典型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补助50万元/个,同时推荐上报市级典型项目。通过典型项目带动矿企、村集体和村民的建设积极性,切实解决好矿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难题,进一步改善矿村环境条件。

二是合力共建。严把矿村共建协议的签订、完善及履行,进一步明确矿山企业、所在地村委会、村民为矿村共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督促矿企与所在村签定矿村共建协议,保障矿村建设投入,形成村企共建长效机制,推进矿村持续发展。

三是强劲产业。把矿产资源开发与群众增收致富相结合,用好用活国家产业扶持政策,积极支持矿山企业培育后续产业,发展惠农特色产业,解决好村民就业和增收难题,实现“扶持一个项目,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群众”目标。

四是投入保障。采取矿山企业投入原则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60%提取矿村共建专项资金并整合各行业项目资金以及挂钩帮扶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矿村建设投入,确保矿村共建出实效。

五是挂钩联系。对矿村共建工作实行挂钩联系制度,成立挂钩工作组,选派干部到矿村共建点指导矿村共建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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