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绥江局组织相关专家和从事地籍管理的专业人员对该县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进行了审查,原则上通过。
因向家坝水电站建设,绥江原老县城和三个集镇整体搬迁,原执行的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月1日的基准地价标准已超过3年,原则已上不适用,且不能真实反映搬迁后的现时地价水平,故需及时更新。对此,绥江聘请某土地评估咨询机构,从2013年9月开始,组织上百名工作人员,历时6个月,对绥江新县城及四个集镇共约15.7平方公里的土地分别进行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工作。
会议认为,基准地价的确定对城集镇土地供给利用和招商引资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总体科学合理,符合县情实际。参会人员针对绥江县城整体新建、自然地理环境优越的实际,从土地分等定级界线调整、基准地价测算依据、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审查意见。
在座的国土局长赵普钿要求作业单位要综合考虑参会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对更新成果进一步加以完善和修正,力求因地制宜,科学规范,并按程序及时上报,形成更加科学客观的评估成果。
审查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