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云南省双柏县宏达页岩砖厂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
公告
双国土资矿[2015]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交易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柏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公开挂牌出让位于楚雄州双柏县妥甸镇箐口村委会箐口村民小组的云南省双柏县宏达宏达页岩砖厂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云南省双柏县宏达页岩砖厂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位于双柏县城185°方向,直线距离约4.0km处。行政区划隶属于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妥甸镇箐口村委会箐口村民小组所辖,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1°37′57.48″~101°38′06.24″,北纬24°39′11.43″~24°39′39.75″,矿区面积0.0263km²,设计开采标高1850米~1795米,可供开采利用储量23.56万m³(60.54万t),拟出让年限6年,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方法: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矿山生产规模为年产3.8万m³/年(10万t)。
拟出让矿区范围拐点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
|
拐点 |
X |
Y |
备注 |
|
矿1 |
2728215.71 |
34462845.43 |
1980西安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3°带) |
|
矿2 |
2728164.64 |
34462887.99 |
|
|
矿3 |
2728120.65 |
34462969.17 |
|
|
矿4 |
2728053.28 |
34462968.26 |
|
|
矿5 |
2728022.68 |
34462975.77 |
|
|
矿6 |
2727947.54 |
34462951.37 |
|
|
矿7 |
2727975.13 |
34462926.37 |
|
|
矿8 |
2728047.24 |
34462844.58 |
|
|
矿9 |
2728106.37 |
34462774.51 |
经双柏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院对矿区范围内的普通建筑材料用页岩矿矿产资源储量进行了普查,其储量核查报告于2015年5月9日经楚雄州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已报经楚雄州国土资源局备案。本次拟出让矿区范围内共查明333类页岩矿资源量40.03万m³(102.36万t),其中,扣除边平坡压覆不可利用资源量5.69万m³(14.11t)、333类资源量利用系数0.7、采矿损失率2%后的可利用资源量为[(40.03-5.69)×0.7]×2%=23.56万m³(60.54万t)。
二、参加竞买人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开采技术能力和具备相应资金条件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二)《公司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近期资产负债表和银行开据的资金证明及验资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三、公告时间: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8月25日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年 7月 24日至2015年8 月 25日每天上午8时00分 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口头或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名。
(二)报名地点: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百货大楼四楼)
五、挂牌时间及地点:
(一)挂牌时间为2015年8 月25日至2015月 9月8日
(二)挂牌地点: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百货大楼四楼)
六、出让方式及要求
(一)本次拟出让的云南省双柏县宏达页岩砖厂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出让。
(二)本次出让的云南省双柏县宏达页岩砖厂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采用有起始价的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在竞买报价期间可多次报价,价高者竟得。
(三)出让起始价为18.00万元,竞价阶梯为每次1000.00元。
(四)出让人有偿为竞买获得者提供《云南省双柏县宏达页岩砖厂砖瓦用页岩矿勘查地质报告》、《云南省双柏县宏达页岩砖厂砖瓦用页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云南省双柏县宏达页岩砖厂砖瓦用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报告表》、《云南省双柏县宏达页岩砖厂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以及《云南省双柏县宏达页岩砖厂砖瓦用页岩矿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等相关资料。
(五)竞得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完成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地许可、地质灾害、矿山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行解决矿山水、电、路和涉及到的有关山、林、水、土等补偿问题。
(六)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其他行政审批等国家规费按规定由竞得人另行缴纳,不包含在本次采矿权出让价款中。
(七)竞得人无故反悔退出,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挂牌人当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交纳采矿权交易服务费。
(九)竞得人付清采矿权价款后按相关规定向双柏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十)采矿权有效期届满后,竞得人若需要继续开采,必须到原发证机关办理采矿权延期登记手续,如不再进行采矿活动,必须按规定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经楚雄州国土资源局或双柏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合格后再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并关闭矿山。
七、竞买程序
(一)咨询和申请: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7 月24日至2015年8 月25日下午17:30时止,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法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到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及提出申请。
(二)竞买:有意竞买者在提出竞买申请,向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小写:¥5万元)后,即可在2015年7月 24日至2015年8月 25日下午17:30时到申请地提交书面报价单、办理竞买手续。竞买获得者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采矿权出让价款,(竟买获得者自动放弃竟得的采矿权),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其它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挂牌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八、开户行:
竞买保证金缴款行:双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户名称: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帐 号:2900006868372012
九、竞买意向人可到矿区进行考察,出让人不统一组织,如有疑问,可向双柏县国土资源局咨询
联系电话:李先生 0878-7711977
鲁先生 0878-7711608
尹先生 0878-7711786
十、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