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大国土资矿告字〔2015〕01号
受大姚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2015年修订)》(云政发〔2015〕4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公开挂牌出让3个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大姚县龙街镇鼠街对门山砂场普通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该采矿权位于大姚县县城110°方向,平距约24.6公里处。开采矿种为:普通建筑用砂岩矿;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1°33′21″-101°33′29″,北纬25°39′01″-25°39′13″;矿区面积0.0535平方公里,设计开采标高1914米至1846米,可供开采利用储量60万立方米,出让年限6年,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方法: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矿山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采矿权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为(1980年西安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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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 |
X坐标 |
Y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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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838375.34 |
34455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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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838537.53 |
3445558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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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838164.70 |
3445561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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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838195.04 |
34455412.30 |
(二)大姚县龙街镇鼠街对门山二砂场普通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该采矿权位于大姚县县城110°方向,平距约24.8公里处。开采矿种为:普通建筑用砂岩矿;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1°33′34″-101°33′44″,北纬:25°38′58″-25°39′09″;矿区面积0.0437平方公里,设计开采标高1910米至1842米,可供开采利用储量60万立方米,出让年限6年,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方法: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矿山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采矿权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为(1980年西安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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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 |
X坐标 |
Y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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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838415.39 |
3445577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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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838324.25 |
3445594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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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838061.40 |
3445603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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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838121.47 |
34455848.94 |
(三)大姚县板龙爪砂场普通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该采矿权位于大姚县县城105°方向,平距约34.2公里处。开采矿种为:普通建筑用砂岩矿;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1°38′33″-101°38′40″,北纬:25°38′18″-25°38′28″;矿区面积0.0466平方公里,设计开采标高1667米至1614米,可供开采利用储量60万立方米,出让年限6年,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方法: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矿山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采矿权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为(1980年西安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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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 |
X坐标 |
Y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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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837133.73 |
3446422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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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837148.64 |
344642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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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837148.64 |
344643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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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836820.61 |
344643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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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836820.61 |
344642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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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836896.75 |
34464114.72 |
经大姚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对矿区范围内的普通建筑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储量进行了普查,储量核查报告已报经楚雄州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26日
(二)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7日至2016年1月5日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口头或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名。
(三)挂牌(竞价或报价)时间:2015年12月27日至2016年1月7日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
(四)挂牌地点: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塔文化广场二楼)。
三、竞买人资格和条件
(一)具备开采上述采矿技术能力和相应资金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有意取得该采矿权的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有意竞买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到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2.申请竞买人身份证明。
3.企业法人参加竞买的,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另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保证金交款人与申请报名人必须一致,他人不得代缴)。
5.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执照证件查阅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他资料提交原件,提交的各种资料一式一份。
四、竞买保证金及竞价规则
(一)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报名时,须向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为:大姚县龙街镇鼠街对门山砂场普通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15万元;大姚县龙街镇鼠街对门山二砂场普通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15万元;大姚县板龙爪砂场普通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10万元。
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月5日16:00时之前(以银行到账确认凭证为准)到达中心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证金专户;银行账号:2410930104000613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姚县支行营业室。
挂牌结束后,竞买获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等额采矿权出让价款。其他竞买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价规则
本次出让大姚县龙街镇鼠街对门山砂场普通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的挂牌出让起始价为60万元;大姚县龙街镇鼠街对门山二砂场普通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的挂牌出让起始价为60万元;大姚县板龙爪砂场普通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的挂牌出让起始价为35万元;竞价阶梯均为每次1000.00元。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按照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2名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挂牌人组织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可索取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登记取得竞买资格,交易中心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竞得采矿权后竞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该区块的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地质灾害、环境保护、矿山安全、水土保持、林地许可等方面的技术资料编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并自行解决矿山水、电、路的配套和涉及到的乡村或农民的有关山、林、水、土的补偿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竞得人必须向中介机构支付矿山地质勘查报告、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报告、矿权估价报告等资料的编制费等前期费用,具体支付数额以编制单位开具发票数为准。
(四)采矿权出让成交价款为纯出让价款,不包含矿山地质勘查报告、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权估价报告编制费、矿产资源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办理采矿权登记时要求提交的各种资料报件所需费用及其他行政审批等规费。
(五)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竞买保证金概不退还。
(六)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挂牌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
(七)竞得人缴清采矿权成交价款后按相关规定向大姚县国土资源局申请采矿权登记,核发《采矿许可证》。
(八)采矿权有效期届满后,竞得人若需继续开采,须到原发证机关办理采矿权延期登记手续,如不再进行采矿活动,须按规定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经楚雄州国土资源局或大姚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合格后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并关闭矿山。
(九)竞买意向人可自行到矿区进行考察,出让人不统一组织,对矿区、土地等如有疑问,可向大姚县国土资源局咨询。
七、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大姚县金碧镇北街071号(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78—6221567 0878—6213171
联 系 人:马女士 王先生
八、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