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2015)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和《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按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云南省广南县板茂铝土矿项目采矿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挂牌标的
云南省广南县板茂铝土矿
云南省广南县板茂铝土矿采矿权位于广南县旧莫乡境内,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2651767.32-2652967.03,北纬35491536.22-35493142.22,矿区至广南县政府所在地约25公里,至旧莫乡政府所在地约10公里,有乡村公路与勘查区相通,交通较为方便。
云南省广南县板茂铝土矿采矿权矿区面积为1.4888平方千米,开采标高为1400米—1150米,出让年限:8年;生产规模:133.43万吨/年(原矿)。
云南省广南县板茂铝土矿项目
勘查区块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
东经 |
北纬 |
矿1 |
2652966.82 |
35492228.89 |
矿2 |
2652967.03 |
35492875.69 |
矿3 |
2652023.78 |
35493142.22 |
矿4 |
2651767.32 |
35492565.12 |
矿5 |
2651818.66 |
35491536.22 |
矿6 |
2652434.41 |
35491583.59 |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云南省广南县板茂铝土矿资源储量分割核实报告(2015年)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云国土资储备字〔2015〕61号),截止2015年4月30日,拟出让的广南县板茂铝土矿采矿权矿区范围累计查明并保有工业矿111b+122b+333类铝土矿净矿石量325.74万吨,Al2O3 53.61%,A/S8.13;低品位矿331+332+333类铝土矿净矿石量300.94万吨(含沉积型333类高硫铝土矿矿石量73.18万吨,Al2O3 51.08%、A/S6.45、S8.98%),Al2O3 51.73%,A/S6.41,合计矿石量626.68万吨。
二、特别事项说明
1.根据《储量评审意见书》,组合分析测定铝土矿石中Nb2O5达到现行《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GB/T25283-2010)综合评价指标(Nb2O50.05~0.01%)要求,因样品数量少,赋存状态不清,回收利用性能不明确,本次没有估算伴生Nb2O5资源量;铝土矿中伴生镓没有分矿石品级进行组合分析,S>0.8%的沉积型低品位矿,由于没有进行组合分析采样、化验,本次没有估算其伴生镓资源量。建议矿山在今后的开发利用中进一步研究查定铝土矿中伴生有益组分镓、铌含量及赋存状态,研究其综合利用的可能性,以便有效利用资源,提高矿山经济效益。
2.拟出让采矿权范围内还保有工业矿+低品位矿铝土矿中伴生333类镓金属量374吨,品位0.0068%,参照本次出让依据的《开发利用方案》,矿区内除主要矿种铝土矿外,尚有与之共(伴)生的黄铁矿、镓、铌等矿石,但选矿试验报告未考虑伴生元素利用,因此未对共(伴)生元素进行设计利用。根据国土资源部2013年《锰、铬、铝土矿、钨、钼、硫铁矿、石墨和石棉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规定,“铝土矿中的铁、镓、钪等共伴生资源在氧化铝工艺后回收,对仅有采选工序的矿山企业,其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不作指标要求。”故本次出让依据的《开发利用方案》不考虑伴生镓的回收利用。
3.根据《储量评审意见书》,板茂铝土矿保有沉积矿高硫(S>0.8%)低品位矿73.18万吨,Al2O3平均51.08%,铝硅比6.45。本次出让依据的《开发利用方案》对该部分资源进行了设计利用,未考虑其由于含硫较高对氧化铝产品回收可能产生的影响。
4.根据本次出让依据的《开发利用方案》,对本次出让的矿区范围内查明的331+332+333低品位矿石量300.94万吨(Al2O3平均51.73%,A/S平均6.41)进行设计利用,已纳入出让底价评估。
5.根据《云南省广南县板茂铝土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本次出让底价评估中未将伴生的镓和铌纳入评估计算,若今后在矿山开发中对伴生的镓和铌进行回收利用,还须进行评估并补交价款。
三、出让方式
该项目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出让。
四、报名参加竞买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符合《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具备采矿权申请资质条件,且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本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和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
(四)本企业技术人员名单,应注明所从事专业和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五)外资(含港、澳、台合资)企业,还须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对外合作处审查,出具相关文件。
(六)竞买人需提交在竞得该项目后须另行向广南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其垫付的云南省广南县板茂铝土矿采矿权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报告和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编制费用共计59万元的承诺书。
请报名单位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探(采)矿权出(转)让报名须知》。以上执照证件验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资料提交原件,提交的各种资料一式一份。《探(采)矿权出(转)让报名须知》、《探(采)矿权挂牌出(转)让竞买申请书》、《报名授权委托书(报名使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挂牌授权委托书(挂牌活动使用)》、《竞买承诺书》等相关资料,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ynggzy.com)“资料下载页面”查看并下载。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22日17:00止(报名期间,如遇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不受理报名)。
(二)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23室。
六、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报名时,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审验竞买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竞买申请人按照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出具的《缴款通知书》,向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陆佰万元(小写:¥600.00万元),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采矿权。
保证金在2015年12月22日17:00时之前缴到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指定账户,该款项必须实际到账后方能申请竞买资格。保证金由竞买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挂牌结束后,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交易服务费,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天内缴清出让金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然后退还竞买保证金。其他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挂牌时间、地点及报价要求
(一)挂牌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1月6日15:00时止。
(二)地点: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23室。
(三)挂牌起始价及报价要求
2015年12月23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ynggzy.com)公告挂牌项目的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相关事宜。
在挂牌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八、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缴纳竞买保证金,登记取得竞买资格,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采矿权出让价不包含竞得人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及地质勘查活动中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三)挂牌结束后,竞得人应当当场与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约定,按采矿权申请登记的相关规定,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登记申请书,依法办理勘查许可证。
(四)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保证金概不退还。
九、其它事项
(一)采矿权投资属风险投资,竞买人须慎重决策。
(二)对采矿权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15年12月22日17: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三)公告解释权归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电话:0871-65300212
传真:0871-65300212 邮编:650106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
特此公告!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