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地灾防治
2015年盐津县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5-05-06 09:07:22 【字体:

一、基本县情

盐津县辖区有6 镇4乡,78个村委会,16个社区,71个居民小组,2552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2091.5平方公里。地处滇东北高原乌蒙山脉北部斜坡地带,西南高,东北低。自第四纪以来,由于地壳活动比较强烈,造成本辖区岩层较破碎。受关河的分切,分为河东、河西两大山脉,河谷呈“V”字型,山势陡峭。全县年平均降雨量为1226.2毫米,降水强度主要表现在夏季,每年7—8月常出现暴雨,单点暴雨在24小时内可达120—150毫米。

由于陡峭的地形,破碎的岩层,地表层多为沙砾石堆积体,遇水软化,造成了盐津较多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全县10个乡(镇)都分布有滑坡地段,在山体水份饱和后,滑坡活动剧烈,极易打破平衡,更易加速滑坡泥石流的形成,导致滑坡泥石流、危岩崩塌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

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预防,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盐津实际,特编制盐津县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2014年度地质灾害情况

2014年4—12月是我县地质灾害高发期,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00个,,布置监测点300个,受灾严重的有盐井、豆沙、兴隆、普洱、庙坝。

三、主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

(一)盐井镇集镇周边一带危岩。

(二)普洱镇集镇周边一带危岩。

(三)兴隆乡仁富社区集镇滑坡。

(四)柿子镇两河口不稳定斜坡。

四、县乡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一)盐井镇一善桥危岩

(二)盐井镇黄葛槽干溪沟祭拜中心危岩。

(三)盐井镇黄家坪危岩崩塌。

(四)盐井镇洞天街新华书店背面危岩。

(五)盐井镇水井社区黄家坪至内口崩塌。

(六)盐井镇黄桷槽奶江滩滑坡。

(七)盐井镇黄葛槽一组青岗湾至水泥厂滑坡。

(八)盐井镇黄桷槽一组青岗岭滑坡。

(九)盐井镇老街社区杨柳湾滑坡。

(十)盐井镇花果山危岩崩塌。

(十一)兴隆乡保宁村一碗水山体滑坡。

(十二)兴隆乡仁富社区滑坡。

(十三)普洱镇小河社区平石板社滑坡。

(十四)普洱镇小河社区老跳桥石一带危岩崩塌。

十五普洱计生站(原普洱中学)滑坡。

十六大河社区黄葛湾新区危岩崩塌。

十七跳桥社区板凳岩危岩。

(十八)柿子镇两河口滑坡。

(十九)庙坝镇大坝村田坝滑坡。

五、重点防范时段

根据盐津县地质灾害以滑坡、泥石流、崩塌为主的特点,结合我县的降雨趋势,确定全年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确定监测人员,落实目标任务和职责,加强对灾害危险点的巡查、监测。

(二)组织避让(搬迁),对居住在重点地质灾害区域内的住户应发出书面通知,必要时进行强行搬迁,对居住在重点地质灾害附近的住户,根据监测情况不同,采取分批搬迁或立即搬迁。

(三)各乡(镇)政府要成立地质灾害(突发性事件)民兵应急处理分队,做好应急预案工作,一旦发生险情,立即投入抢险救灾。

(四)加强对矿山及工程建设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各矿山及工程建设单位完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工作。

(五)加强生态建设,搞好生物治理与人工治理的有机结合。

(六)对需进行地表排水的滑坡、不稳定斜坡、地面塌陷点修建排水沟,防止地表水浸入。

(七)为监测人员提供锣、喇叭等联络报警工具,确保险情发生时能及时上报情况和告知被威胁群众。

(八)对重点监测点,结合当地实际,安装地质灾害监测仪器,实行人、机监测,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对策及责任

总体减灾思路是突出“以人为本”的宗旨,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主要目标,切实贯彻“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相结合”的四结合原则。

对于威胁人口和财产数量巨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量力而行、分轻重缓急,积极主动地进行工程治理。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中,应根据减灾环境、减灾因素与对象的不同,结合政府与社会的防、抗灾能力,因地制宜确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在灾害防治的投入和工作任务的部署上,充分考虑各个系统或各个工作环节的相互支撑与制约关系,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扎扎实实,下大力气做好基础性工作。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盐津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逐级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采取措施,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要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趋势,结合各地实际,编制乡(镇)级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明确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区域和重点灾害点,落实责任人及灾害点监测人员,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各乡(镇)长及村(办)主任为辖区内地质灾害预防责任人,加强监督和监测,强化汛期值班制度与巡查、应急调查制度,发现险情和隐患,及时处置。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的能动性,国土资源、民政、气象、水务、地震、计划、经科、财政、城建、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与协作。

(三)加强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全面推进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促进防灾工作及时有效并长期运转。

(四)编制完成《盐津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主动地、有预见性地部署和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的繁荣稳定。

(五)抓紧做好重点地质灾害点的立项报批治理工作,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城市发展和社会经济建设。

(六)鉴于我县地质环境条件脆弱的实际,要求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城镇建设与规划,要认真开展地质环境适宜性调查与评价工作。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和新农村民房建设要特别注意切坡引发的小型滑坡地质灾害。

(七)针对近年来我县矿山环境地质问题日趋严重,影响和损失不断扩大的状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必须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采矿权人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并加以实施,要从长远利益出发,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坚决关闭那些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安全生产没有保证的矿山。

(八)公路沿线各乡(镇)要加强对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的检查,新建公路业主单位应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注意因工程切坡和弃土诱发地质灾害,对施工人员及周围村庄、农田造成威胁。

(九)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环境地质脆弱地带,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注意对地表植被的保护,严防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的恶化。

 

                         二O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盐  津  县

 

 

(2014年编制)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