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元资源土告字〔2015〕7号
经楚雄州国土资源局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元谋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设计条件
|
起始价(元/㎡) |
增价幅度(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2015-yj-02 |
元谋县羊街镇集镇中心区 |
912 |
公共设施用地 |
50 |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据该地块不在元谋县城总体规划及羊街镇集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 |
420 |
10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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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5-jy-02 |
元谋县姜驿乡集镇中心区 |
1333 |
公共设施用地 |
50 |
建筑密度≤45%,容积率≤3,绿地率≥20% |
390 |
10 |
26 |
|
二、报名及挂牌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8日—2016年1月5日下午17: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挂牌时间:2015年12月21日—2016年1月7日上午 9: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述宗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截止时仍有2名及2名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及有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申请人可在报名时间内,到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2、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月5日下午16:00时前以转账或汇款(不允许用现金存款进账)的方式,(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到达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元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元马信用社,账号:3300006507101012。
3、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有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与申请人名称一致,且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汇入)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开据保证金收据时,需提供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进账单上注明竞买地块宗地编号,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竞买获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等额地价款。其他竞买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4、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本,以挂牌出让文本为准。
(3)竞买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0天内具有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的能力。
5、竞买人需到县国土资源局咨询土地用途、规划等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报名有效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联系单位、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地址: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元马镇龙井街82号)
咨询电话: 0878-8226676(张先生),0878-8215588(文女士)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挂牌的出让、报价公告、成交结果公示,通过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 “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元谋县国土资源局”、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系统群网站发布,请各竞买人留意。
元谋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