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天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公示118号
(贺天龙转廖国良)
贺天龙,2003年12月11日取得寻国用(2003)第110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地块位于寻甸县仁德街道办事处翠苑路旭东小区1幢1号,土地证载面积为84.00平方米,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为58年,终止日期为2073年03月25日。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将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至廖国良名下。
经初审:
1、该宗地《房屋买卖合同》已进行了公证;
2、有房屋所有权证。
现将上述宗地向社会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寻甸县国土资源局测绘与地籍管理科反映。
联系人:迟晓洁 陶平
联系电话:0871—62662829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