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平县扬武镇丕且莫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协议出让结果公示
新交采协示字〔2015〕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80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国土资〔2012〕231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发〔2013〕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平县鲁奎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扬武镇丕且莫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大矿区范围的批复》(新政复〔2014〕99号)文件规定,受让人于2015年 3 月 2 日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了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现将新平县鲁奎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扬武镇丕且莫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协议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本次协议出让的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平县扬武镇丕且莫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2、出让方式:协议出让;
3、采矿权出让金额:陆拾叁万叁仟捌佰元整(¥:633800.00元);
4、项目地理位置:矿区位于新平县扬武镇鲁奎山的山坡上,行政区划隶属新平县扬武镇丕且莫村委会管辖。
5、矿区面积:0.0603平方公里;
6、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7、出让资源储量:出让资源储量(333)97.13万m3(约253.51万吨),出让期限为5年。
二、采矿权受让人:新平县鲁奎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