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荐2015年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机构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5-10-21 11:04:00 【字体:

各州、市国土资源局、滇中产业集聚区(新区)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行为,据各州(市)国土资源局上报推荐材料,现将2015年度推荐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的中介机构名单提供给各地,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各州(市)国土资源局共报送推荐材料109个机构,经各州(市)国土资源局审定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具体推荐报送相关要求已经云国土用〔2015〕51号文明确,详见附件《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机构推荐工作的通知》),全省共有109家机构符合推荐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拍卖的相关条件。在符合推荐的拍卖中介机构中,有97家符合在全省范围内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的相关条件,可在全省范围内接受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的委托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另外12家机构符合在工商注册地所在州市范围内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的相关条件,可在相应州市范围内接受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的委托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业务(具体名单附后)。以上推荐机构的有效期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10月1日。

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委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工作时,应严格审查拍卖机构是否在推荐范围内,人员是否具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资质。未列入推荐范围的拍卖中介机构所进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无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拍卖机构的土地拍卖业务人员如有变动或调整,应及时报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

三、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拍卖中介机构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行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和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规定》(云政发〔2015〕58号)等国家及省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规范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为土地拍卖中介机构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并要求各机构于指定时间向州、市国土资源局报送当年度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的业绩清单、推荐申请材料及总结审核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复核备案,不按时上报的机构,取消推荐资格。

审核通过的土地拍卖机构将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查询。

附件: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机构推荐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2015至2016年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机构推荐入围名单》

2015年10月16日

附件:

云南省2015至2016年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机构推荐名单

(全省范围内)

序号

拍卖中介机构名称

序号

拍卖中介机构名称

1

云南亚太信德拍卖有限公司

21

云南庆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

昆明公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2

云南珉瑞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3

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

23

楚雄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4

昆明锦易拍卖有限公司

24

保山宏发拍卖有限公司

5

云南百惠勇诚拍卖有限公司

25

玉溪正泰拍卖有限公司

6

昆明尚典拍卖有限公司

26

云南诚成拍卖有限公司

7

昆明星迪嘉拍卖有限公司

27

云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8

昆明振正拍卖有限公司

28

云南洪盛拍卖有限公司

9

云南宝隆拍卖有限公司 

29

云南德盛拍卖有限公司

10

云南捷利拍卖有限公司

30

云南瑞宇拍卖有限公司

11

云南诚嘉拍卖有限公司

31

云南省红河州瑞华拍卖有限公司

12

云南大生拍卖有限公司

32

云南中元拍卖有限公司

13

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

33

文山州普阳拍卖有限公司

14

德宏州浩翔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34

云南太和拍卖有限公司

15

云南东陆物业拍卖有限公司

35

普洱永信拍卖有限公司

16

云南雅雄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36

云南大平拍卖有限公司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