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黑井镇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楚雄州禄丰县黑井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云国土资环〔2014〕89号)立项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本项目招标人为禄丰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华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
①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黑井镇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滑坡治理工程
②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黑井镇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泥石流治理工程
③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黑井镇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危岩治理工程
④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黑井镇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监理服务
2.2建设地点:禄丰县黑井镇;
2.3建设规模:①滑坡治理工程:建设抗滑桩17颗;②泥石流治理工程:泥石流治理标段建设栏砂坝五座,谷坊坝五座,修复排导槽肋坎45m3. ③危岩治理工程:危岩清除55m3;裂缝、凹腔裂缝填充M10水泥砂浆15m3;Φ32锚杆锚固703颗2812米。GPS2型NSN主动防护网6103m2;RX被动栏石网720m2;直角梯形截水沟160m。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详见规划设计图。
2.7质量标准:符合《滑坡防治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泥石流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等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
3.1.1.工程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近年(2012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监理服务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三年来已完成2个及以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参加工程施工报名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可超过 1 个标段。
3.4 承担过本项目的勘查、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 9 日至2015年2月 13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
4.2工程施工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交代理公司)。
4.3监理服务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交代理公司)。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施工图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4.5需要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 4 日上午9:30时分,地点为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平台》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官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华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禄丰县金山镇 地 址:禄丰县金山镇新法院西侧12米街
邮 编: 651200 邮 编: 651200
联 系 人: 吴鉴明 联 系 人: 武云伟
电 话:13628789877 电 话: 0878-4141697 13638737826
传 真:0878-4126000 传 真: 0878-4141697
2015年 2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