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黎明乡仙人村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黎明乡仙人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国土资耕【2014】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黎明乡仙人村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编号:YDZSG2015535
建设地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南部黎明乡仙人村民委员会辖区
建设总规模:185.6987公顷
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提供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场地平整、农田水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烟水工程、公路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局一楼)报名。
5.2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份:(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7)税务登记证副本;(8)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800.00(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含图纸),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5.4投标文件正本所有资料应提供彩印件。
注:投标人应到检察机关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行贿犯罪记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查询结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9月8日09时00分,地点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局交易点(普洱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云南国土资源厅信息网站、普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普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宁洱县国土资源局信息网站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六个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普洱市宁洱县宁洱镇宏远路34号
邮 编:665000
联 系 人:袁永根
电 话:(0879)320995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13号(省交警培训中心正对面)
邮 编:650233
联 系 人:周杰、孙黎明
电 话:(0871)66078652、18287198150
传 真:(0871)66179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