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捧镇勐润等3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5-09-01 10:58:39 【字体:
     1.招标条件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捧镇勐润等3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已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4年度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14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勐腊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陆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捧镇勐润等3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建设规模1069.5431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21.6675公顷,新增耕地率为2.03%本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预算总投资为3782.84万元。

2.2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云南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试行)、《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3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1025;计划竣工日期:20160511日。

2.4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捧镇勐润等3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共分为五个标段:

 

 

 

序号

项目区

项目

标段

招标范围

计划投资

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捧镇勐润等3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第一标段

①土地平整工程;②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斗渠、改建斗渠、新建农渠、新建斗沟、改建斗沟、新建农沟、盖板涵、涵洞、分水闸);③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改建田间道、会车道、下田台及盖板)

709.63万元

2

第二标段

①土地平整工程;②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斗渠、改建斗渠、新建农渠、新建斗沟、改建斗沟、新建农沟、盖板涵、涵洞、分水闸);③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改建田间道、会车道、下田台及盖板)

538.02万元

3

第三标段

①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斗渠、改建斗渠、新建农渠、新建农沟、盖板涵、涵洞、分水闸);②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改建田间道、会车道、下田台及盖板)

736.17万元

4

第四标段

①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斗渠、新建农渠、新建斗沟、改建斗沟、新建农沟、盖板涵、涵洞、分水闸);②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改建田间道、会车道、下田台及盖板)

761.15万元

5

第五标段

①土地平整工程;②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斗渠、新建农渠、新建斗沟、新建农沟、盖板涵、涵洞、分水闸);③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改建田间道、会车道、下田台及盖板)

614.65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应与企业资质相对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和临时建造师)或公路工程专业类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和临时建造师)或水利水电专业类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和临时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类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和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标段。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评审。如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取得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6 省外投标的企业必须通过入滇备案许可

3.7 申请人在2011度、2012度和2013年度土地整治项目所中标段未竣工,影响整体工程竣工的标段,或截至2015630日,201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所中标段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完成工程量未达到50%的,不得申报2015年度土地整治项目。

4.应告知的相关事项

4.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缴纳所投标段总投资2%的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2申请人中标后,必须缴纳中标总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1%的廉政保证金和和中标总金额6%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3 工程预付款支付与扣回:本项目待中标单位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总价的10%。工程预付款应当在项目完成工程总量的30%后,第一次拨付进度款时一次性扣回。

4.4进度款的支付:当项目完成工程总量的30%后,方可拨付第一次工程进度款。拨付额度为当期所完成工程总价的70%。以后的工程进度款拨付,按每月(或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总价70%的比例支付。当工程款拨付至合同总价的70%(含10%的预付款),发包方暂停付款。

4.5若不按期完成工期的将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处罚,误期赔偿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提前完成工程任务,达到优质工程的可作为今后土地整治项目投标加分条件。

4.6进场施工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与中标时承诺人员不符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处违约金伍万元;中标后因学习、生病、退休等原因需更换进场人员的,由中标人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并报州(市)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备案后方可更换。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发包人及监理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都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每更换一次项目经理,承包人须缴纳伍仟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7进场施工机械达不到投标最低施工机械要求的,以及因承包方机械不到位影响施工工期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承包方及项目经理进行违约处理。

4.8按照要求时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廉政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才能签定施工合同。未按规定缴纳“三金”或签定合同的,所签合同无效。业主必须逐级向州(市)及省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重大工程指挥部报告,经省指挥部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原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9施工组织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未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的,业主应及时逐级向州(市)及省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重大工程指挥部报告,经省指挥部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和接受处罚。

4.10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与副本所有附件资料应提供彩印件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每个标段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申请人通过项目的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将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对申请人在其所申请的项目内随机抽取投标组合,最终确定投标人所投标段。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的拟任项目经理于20150901日至2015090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勐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入滇备案证(省外企业)、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述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0915900分,地点                        勐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云南省国土资源局门户网勐腊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勐腊县国土资源局

    址:勐腊县北路340号附1

    编:666300

联 系 人:郑汝明

    话:1508765100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陆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景洪市民航路62号(风情园办公楼)

    编:666100

联 系 人:罗 

    话:0691-2226999

    真:0691-2145111

 

20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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