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新华村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已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国土资耕[201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兰坪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新华村土地整治项目位于兰坪县营盘镇新华村委会。项目区建设规模311.0183公顷,项目投资1058.08万元。项目类型属于省级投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项目性质属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兰坪县营盘镇新华村委会。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中标明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所示内容。
3.质量要求及工期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云南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政治项目验收规程(试行)》、《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规范(试行)》要求,保证一次验收合格。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5 年11月16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 年 11月15 日。
4.标段划分
本项目仅划分为一个标段。
5.申请人资格要求
5.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外省企业需具有入滇入怒备案证,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房屋建筑 、市政公用、公路或水利水电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5.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6.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请申请人于 2015 年 9 月8日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入滇入怒备案证原件(省外企业)等相关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25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地点为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网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怒江州州国土资源局、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怒江州兰坪县电视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坪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 兰坪县团结路35号
邮 编: 671400
联 系 人: 段青春 和仕成
电 话:0886—321142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0幢201室
邮 编: 650224
联 系 人:杨建伟
电 话:0871-65019596
传 真: 0871-65015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