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鲁甸县龙头山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监理已由云国土资环[2015]79号、云国土资环[2015]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鲁甸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鲁甸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鲁甸县龙头山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招标编号:(鼎)招文第(2015)-072号)
2.2项目地点:昭通市鲁甸县龙头山镇北侧不稳定边坡、甘沟泥石流、回龙湾滑坡
2.3项目概况:
龙头山镇北侧不稳定斜坡属于鲁甸县龙头山镇龙泉村与龙泉河流域崩塌、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中子项目。甘沟泥石流左岸及冲沟C1右岸斜坡体,斜坡总体坡向294°(潜在滑动方向),受地形控制,坡向有所变化,地形整体坡度约25°,斜坡中部坡度较陡约45°,顶部高程约1580m,坡脚一带高程约1545m,高差35m,斜坡纵向长约30.0-70.0m,横宽约150.0-190.0m,平面面积7900.0m2,土体覆盖层平均厚度6.0m,斜坡体积约5.10×104m3,属浅层小型牵引式土体不稳定斜坡。北侧不稳定边坡BW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包括抗滑桩工程、消坡工程、截排水沟工程、护坡工程等。
龙头山集镇(甘沟)泥石流、(回龙湾)滑坡地质灾害震前严重威胁着龙头山镇约4350人、4300万以上资产的安全,属特大型地质灾害,被确定为2013年度云南省昭通市地质灾害重点治理工程的项目之一。鲁甸县龙头山镇甘沟泥石流和回龙湾滑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包括抗滑桩工程、挡板工程、挡土墙、土地开发整理、排水沟及甘沟泥石流工程。
项目规模约为2000万元。
2.4监理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委托内容完成为止。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合同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3 业绩要求:近3年应至少完成过2项及2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申请人近5年没有在监理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5项目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3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无
注:总监业绩证明材料须是能够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不予认可。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东路41号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600元/份 ,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6)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 11 时00分,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号。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nggzy.com)、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yndlr.gov.cn/index.aspx)、昭通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zt.yndlr.gov.cn/)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招 标 人:鲁甸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昭通市鲁甸县
联 系 人: 何万明
电 话: 1363881340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东路41号
联系人:陈艳
电 话:13577157980
传 真:0871-65312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