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芳华镇、板桥镇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陆良县芳华镇、板桥镇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服务招标。陆良县芳华镇、板桥镇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已由云国土资耕【2014】29号、云国土资耕【2014】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陆良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陆良县芳华镇、板桥镇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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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区 |
项目 |
招标范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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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陆良县芳华镇 |
曲靖市陆良县芳华镇戚家山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
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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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陆良县板桥镇 |
曲靖市陆良县板桥镇河东堡等3个村基本农田整治示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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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的监理单位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已在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省外企业须具备入滇备案证书或按照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规定办理的信息登记表。
3.2 有3年以上(含3年)监理业绩,独立承担过2及以上的土地整治同类项目或类似项目的监理服务。且监理的单个项目投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证原件、入滇备案证(原件)或按照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规定办理的信息登记表(省外企业)、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处进一步获取本工程项目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09时00 分,地点为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陆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曲靖市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陆良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陆良县中心北路173号
邮 编:655600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0874-626056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护国大厦9楼C、D座
邮 编:65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5087071525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