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昭通市绥江县新滩等2个镇鲢鱼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云财建【2014】5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绥江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建设规模为798.36公顷。计划投资约2634.68万元,工程施工费为2259.51万元。招标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地点:绥江县会仪镇和新滩镇境内。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实施:
标段 |
招标范围 |
备注 |
第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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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平整工程:一标段田块:T1~T46. 2、灌溉与排水工程: 50m³水池5座;25m³水窖206座;路侧沟7条(共长16631.00m)。 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生产路3条(共长5908.00m);改建田间道3条(共长 6676.00m);新建田间道2条(共长5825.00m)。 |
新滩片区 |
第2标段 |
1、土地平整工程:二标段田块:T156~T159,T177~T198,T207~T215. 2、灌溉与排水工程:100m³水池1座; 50m³水池44座;25m³水窖22座;路侧沟10条(共长12982.00m)。 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生产路3条(共长4484.00m);改建生产路2条(共长762.00m);改建田间道4条(共长9043.00m);新建田间道2条(共长1051.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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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仪片区12#改建田间道路连接13#、14#、15#改建田间道右侧(不包含15#改建田间道)图纸所示内容 |
第3标段 |
1、土地平整工程:三标段田块:T160~T176,T199~T206,217~T220. 2、灌溉与排水工程: 100m³水池5座;50m³水池33座;25m³水窖1座;路侧沟7条(共长10357.00m)。 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生产路4条(共长5842.00m);改建田间道1条(共长3998.00m);改建生产路4条(共长4525.00m)。 |
会仪片区黄莲沟右侧至二标段分界处(包含15#改建田间道)图纸所示内容。 |
第4标段 |
1、土地平整工程:四标段田块: T94~T95,T111~T119,T126~T127,T133. 2、灌溉与排水工程:100m³水池4座; 50m³水池26座;25m³水窖17座;路侧沟6条(共长10470.00m)。 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生产路3条(共长6917.00m);改建田间道5条(共长 8417.00m);新建田间道2条(共长2317.00m)。 |
会仪片区8#改建田间道(包含8#改建田间道路)右侧至黄莲沟左侧图纸所示内容。 |
第5标段 |
1、土地平整工程:五标段田块:T89~T93,T96,T98~T110. 2、灌溉与排水工程:100m³水池5座; 50m³水池28座;25m³水窖46座;路侧沟8条(共长18436.00m)。 3、田间道路工程:改建田间道3条(共长 4557.00m);改建生产路2条(共长6427.00m)。 |
会仪片区8#改建田间道(不包含8#改建田间道路)左侧图纸所示内容。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临时)及以上资格,省外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入滇备案证上所列人员。
3.3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中的一个标段。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评审。如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取得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只可在本次绥江县板栗和新滩两个土地整治项目中申报一个标段)
3.5 省外投标的企业必须通过入滇备案许可。
3.6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3.7通过资格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至后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即确保投标保证金于2015年12月25日17:00前已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确认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回执,否则其投标无效。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整,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整,第四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第五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整,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须注明所参加项目的招标公告编号和标段(例如:项目招标公告编号为“GG-2015-130”则在“摘要、用途栏和备注栏”填写2015130,项目如分标段填写2015130 X标段“X”为标段名称)。
4.相关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4.1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 27日,上午09:00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滇备案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函》原件及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或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昭阳区桥通路团结巷3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不接受邮购,售后不退。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15:00 时至 17:00时止;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入滇备案证原件(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函》原件及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原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上午09:00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到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01月04日08:30至09:00时止;开标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和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站点上发布;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3日。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江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刘小勤
电 话:15348708772
代理机构: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东路41号
联 系 人:陈艳
电 话:13577157980
传 真:0871-65213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