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等6个乡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 【字体:

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等6个乡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试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等6个乡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已由云国土资规【2015332号文批准,招标人为 江城县国土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级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菲迪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等6个乡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2.2  建设地点:康平镇、宝藏镇。

2.3  建设总规模: 11.8611公顷。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参照规划设计的施工天数)

2.5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未划分标段。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土石方工程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企业近3年(2012年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近3年(2012年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

3.2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云政发﹝201557号)第十九条规定,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将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

3.3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云南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入滇备案证(登记信息原件)或《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4、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5 11 27 日至2015 12 1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洱市茶城大道便民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供查验)和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社保证明。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和国家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及以上资格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三年(2012年至今)的3项及以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场地平整、农田水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烟水工程、公路工程等);

6)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入滇备案证(登记信息原件)或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售后不退。

4.3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 12 17 09 00,地点为普洱市国土资源局评审点(茶苑路30号)。申请人应于当日08 00 分至 09  00 递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普洱政务服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信息网、普洱市国土资源局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城县国土资源局

    址:江城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马冬燕

    话:1376907641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菲迪克招标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高新开发区科医路59号云南大科技2

      人:杨舒婷  陈婷  和锦骏

        话:15887182477  15559853019  13577080702

        真:0871-65643716

 

公告发布日期:  2015 11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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