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州市动态
寻甸国土局四举措做好农村建房用地审批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5-08-10 15:08:30 【字体:

 

为认真做好今年的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寻甸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的新要求,落实作风建设新成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通过制定管理办法、优化审批流程、落实建房指标、打击非法用地四项举措,努力突破我县农村建房难题。

一是制度先行,规范审批。为加强农村建房用地管理,规范农村建房用地审批流程,建立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该县实际,寻甸县国土资源局起草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并经县政府发布实施,《办法》明确了农村建房的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及管理,并对违法审批的追责作了全面规定。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农村建房用地审批流程,规范申报材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农村建房用地的申报及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实地踏勘后,报经县政府审批。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建房审批工作的指导,由主审科室牵头,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下乡到村宣传农村建房用地政策,指导各乡镇做好建房审批,并严禁农村建房用地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2014年度,寻甸县共审批农村建房用地3967宗,办件速度及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是落实指标用地,保证建房需求。近年来,为保障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寻甸县通过单列建房报批用地指标、挖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严格“一户一宅”审批、鼓励连片拆旧等方式,解决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同时,严格规定农村建设用地计划必须用于保障农村个人建房及农村基础设施,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占用用地计划,全力保证农民权益及建房需求。

四是打击违法建房,做好用地监管。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抢建强建等违法违规现象加大打击力度,对已审批的在建村民建房和已建成的,加强监管,防止出现新的违法违规现象。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行政审批科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