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8日,红塔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和红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这意味着我区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上午10:00,红塔区副区长王红,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长飞为红塔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和红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
红塔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和红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隶属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成立后,将负责红塔区范围内土地、房屋、林业、草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红塔区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作为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又一重大举措,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有信心、有能力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的帮助指导下,做好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全面推动红塔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大发展大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