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业权出让规定和要求,经县国土资源局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协议方式出让新平县扬武镇鲁波莫克白云石矿扩大采矿权矿区范围,现将拟出让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本次协议出让的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新平县扬武镇鲁波莫克采石厂白云石矿;
(二)协议出让受让人:新平县扬武镇鲁波莫克采石厂;
(三)项目地理位置:位于新平县扬武镇至扬武镇马鹿寨村委会水泥公路北侧;采矿标高:1601M-1515M;面积:0.0227平方公里;
(四)矿区面积净增加:0.0202平方公里;
(五)扩大前储量:1万立方米; 扩大后总资源保有储量:66.26万立方米(172.28万吨);
(六)开采矿种:白云石。
协议出让依据: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玉溪市非34种重要矿种矿业权设置局部调整方案》的批复(云国土资矿〔2015〕33号),新平县扬武镇鲁波莫克白云石矿扩大采矿权矿区范围协议出让,符合《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等有关配套法规的规定,符合规定的申请类别申请协议出让条件。
二、协议出让事项:该项目采矿权范围扩大,矿区面积净增加0.0202平方公里,采矿标高:1601M-1515M,总资源保有储量:66.26万立方米(172.28万吨),新增可采资源量66.26万立方米(172.28万吨),年设计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
三、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26日止(10个工作日)。
对本项目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协议出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877-7015220(新平县国土资源局 龚先生)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