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庭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公示4号
(张庭文转杨加远)
张庭文,2002年08月07日取得寻国用(2002)第54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地块位于寻甸县仁德街道办学府街22号,土地证载面积为20.13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将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至杨加远名下。根据昆国土资用(2012)38号文件,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为出让,使用年限70年,终止日期为2086年01月06日。
经初审:
1、该宗地《房屋买卖合同》已进行了公证;
2、有房屋所有权证;补缴的土地价款收款收据。
现将上述宗地向社会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寻甸县国土资源局测绘与地籍管理科反映。
联系人:迟晓洁 陶平
联系电话:0871—62662829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