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22号令)、《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听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2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1〕185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云国土资发〔2012〕195号)等文件精神,于2016年 5月4日在云龙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了《云龙县所里场水库工程项目涉及云龙县多划基本农田使用方案》听证会,使用我县多划基本农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所里场水库位于云龙县诺邓镇境内,地处澜沧江流域沘江左岸支流锁里场箐中下游锁里场村附近,所里场水库总库容212.4万m3,年总供水量196.5万m3,灌溉面积3393亩。项目用地总规模为13.74公顷。
二、该项目已经《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关于云龙县所里场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大发改农经〔2014〕599号)核准,已列入《云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基本农田多划后占建设项目清单”,符合使用多划基本农田要求,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三、该项目在选址设计时本着尽量避让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的原则。在该项目选址设计时,枢纽区已做到尽量少占基本农田,但淹没区的范围较大,仍有3.57公顷基本农田(非坝区基本农田)无法避让。
四、依据云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成果,云龙县划定基本农田规模为28717.83公顷,比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指标27333.33公顷多划1384.5公顷;坝区划入基本农田面积1352.76公顷,占坝区耕地面积的82.02%。规划实施以来,云龙县多划基本农田使用情况为:云南澜沧江苗尾电站工程项目使用15.3公顷,大理洱源“3.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使用0.93公顷,共使用多划后占基本农田16.23公顷(均未使用坝区多划基本农田),剩余1368.23公顷。
该项目使用多划基本农田3.57公顷后,云龙县多划基本农田剩余面积为1364.66公顷。云龙县剩余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坝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符合上级下达指标要求。
《云龙县所里场水库工程项目涉及云龙县多划基本农田使用方案》经云龙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听证:听证代表一致同意该使用方案。现向社会公示,并按程序逐级上报批准后执行。
特此公告
云龙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