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 乱作为”问题
集中整治工作的自纠自查报告
县纪委: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及《中共云龙县纪委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对照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查摆自身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明纪律
按照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要求,为集中治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机关作风、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的明显提升,我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召开全局会议,把整治当前干部工作作风中的“为官不为”、消极懈怠、敷衍了事;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说了,但事却办不了;监管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办事难”及城管执法监管不力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教育和引导局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想事干事、敢于担当的良好风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市容问题,推进机关作风明显转变,行政效能明显提升。
(一)精心组织。在3月例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认真查找和纠正我局存在的 “庸、懒、散”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我局形象和工作效率等问题,努力达到提升能力、提高效率、提升形象的目的。
(二)宣传发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点学习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纪律处分的各项规定等。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牢牢把握《准则》和《条例》内涵和精神实质,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认真对照,查摆问题
一是“不会为”的问题。面对新的复杂形势、新的发展需要、新的任务需求,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不注重新知识、新理论、新能力的学习研究和储备提升,思想观念陈旧、发展理念落后、能力素质低下,工作低标准,创业无实绩。
二是“懒作为”的问题。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受事业发展和自身利益局限,以及社会上一些错误言论影响,不认真作为、不努力作为,思想随波逐流、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安于现状、事业随意而为,怕麻烦、怕担责、怕多事、怕没“前途”,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三是“慢作为”的问题。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事业心、责任心不强,不思进取、作风随便、工作拖沓、碌碌无为,信奉“守好摊子、看好位子、混好日子”;工作动机不纯,摆不正“当官”与“做事”的关系,整天只为自己升迁盘算谋划,混日子、熬资历、等提拔;工作作风浮漂,投机取巧、不愿尽责、不敢担当,等、靠、依赖思想严重,碰到矛盾和问题要么东躲西藏,要么“击鼓传花”;工作方式浮躁,做事情静不下心,搞调研沉不到底,不愿做艰苦细致的工作,稍不如意就轻易放弃。
四是“乱作为”的问题。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党纪意识不强,法治素养、法治意识较差,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专权弄政、用权任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以权谋私,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拿回扣、收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不从实际出发、不顾民生民力、不顾长远利益等行为。
三、明确措施,积极整改
(一)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我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年初局主要领导与各分管领导签订了《云龙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各分管领导分别与所分管的乡(镇)国土所(分局)及各股室(队、中心)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全体干部职工自觉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同时,着力解决思想观念滞后、工作能力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为政不廉、奢侈浪费的问题,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刁难群众、效率低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良行为的发生。在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工作实践中转变作风,树立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国土部门形象。
(二)强化内部管理。根据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要求,有针对性的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创新思路,建立了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形成完善的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积极查找工作中的责任、效能、作风方面的问题,逐一研究改进办法和措施。通过抓制度落实,抓建章立制,抓严格监管,三抓其下,为制度落实保驾护航。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全体干部职工职责分工,做到按时上下班、外出办事告知、有事请假。对上班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旷工等行为做出了规定,严肃了工作纪律,使机关内部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我局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招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所有工程建设项目要进入省、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局主要负责协助州国土资源局监管项目工程实施情况。严格实行项目监管责任制,确定专人,不定期的对土地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严格按照方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不存在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暗箱操作、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等问题。
(四)土地招标拍卖挂拍方式得到进一步规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招拍挂工作,理顺和完善招拍挂体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土地招拍挂流程,将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在网络媒体公示后,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出让给符合条件的竞标者。
(五)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和财务管理。严守出勤纪律,要求工作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视频。未经批准,不准以局名义擅自外出执行公务活动,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重点加强了抓上班时间玩电脑、玩手机和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溜达闲逛、无所事事的问题,铲除“四风”滋生的土壤,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管理规范、决策民主、纪律严明、运转高效。
云龙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