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机制的
通知
局属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股室(队、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经国土资源局党组2016年3月5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杨志宾(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国土资源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杨建中(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办公室、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党建、廉政、作风建设、群团工作、物资采购。诺邓分局、关坪所、团结所。
杨培珠(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工作,分管扶贫挂钩村工作、民建所。
杨祝欣(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工作,分管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土地收储中心、土地利用股、测绘地理信息股、国土政务服务窗口。白石所、检槽所、长新所。
吴应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工作,分管财务室、执法监察大队、矿产储量股、地质环境股。功果桥分局、苗尾分局。
字如军(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工作,分管耕保股、规划股、征转股。统计工作。漕涧分局、宝丰所。
施政宇(党组成员),协助局长抓好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保密工作、信访工作。
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配合机制及责任:
一、在工作分工的基础上,为加强配合、确保我局工作有序开展,局班子成员按分工实行AB角配合责任制,两人一组,即:
杨志宾←→杨建中
杨建中←→吴应军
杨祝欣←→字如军
二、AB角配合机制及责任:AB角领导要熟悉两个角的工作,相互配合,相互联系,相互顶替。如A角因特殊情况不能工作,要主动向局长报告并与B角联系,B角必须无条件接替;AB角在工作中不得相互推诿,工作中如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向局长汇报,若工作中出现相互推诿造成工作贻误的将追究相应领导责任。办公室按以上分工原则,分别通知分管领导处理相关工作。
三、工作原则:
1、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服从党组的工作安排,并对党组负责;
2、局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不受分工限制,班子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交办的临时工作,并按时办结。如交办给其他班子成员的工作在自己的分工内,必须积极配合临时交办领导做好工作,全力推进,不允许出现推委、扯皮现象;
3、局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抓好工作,如不依法履职出现工作失误,一切责任由本人自己承担。
4、班子成员在工作中遇到急、难、险、阻或疑难问题,要及时向局长汇报,如局长安排办理的,按局长要求执行;如局长不能及时答复,需提交党组讨论的,经党组讨论决定后,按党组决定执行。局长明确交代的,按局长明确交待执行,一切责任由局长承担;党组会议决定的,按党组决定执行,由党组共同承担责任。
5、班子成员要认真督促所分管的所(分局)完成好辖区内的各项工作,协助局长做好分管所(分局)的正常公务经费签批,其他经费一律由局长签批。
特此通知
云龙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