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8日,我分局接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接到两个通知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向分局法律顾问咨询应诉的相关事宜,并要求相关业务科室积极配合律师准备应诉的证据及《行政答辩状》。
2016年8月22日,我分局收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传票》,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于2016年9月1日开庭。开庭当天,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盘龙分局的相关领导,业务科室的工作人员,代理律师等5人出庭。在庭审环节因原告当场要求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方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盘龙分局对变更后的诉讼请求需提供新的举证资料,当庭宣告待被告新的举证资料送达后择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