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2016年上班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开年来,金平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与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利用资源更加节约集约、维护群众权益更加有力有效”的总体要求和省、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县委、县人民政府确立的重点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抢抓机遇,细化目标责任,全面提升“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一、土地资源
截止2016年6月,全县共有耕地58891.8公顷,园地41176.79 公顷,林地195414.35公顷,草地33106.0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681.7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774.0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227公顷,其他土地22082.01公顷。
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截止2016年6月全县共设置采矿权46个。矿区面积62.665平方公里,其中:省级发证37个采矿权,州级发证4个采矿权,县级发证5个;9个非金属矿山,37个金属矿山。(其中2个采矿权矿权人未提出延续)。共设置探矿权69个。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抵押登记发证情况
截止2016年6月,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261宗,其中:国有土地证261宗(国有出让证268本,国有划拨证60本),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4本,抵押他项权利证20本。此外,根据《金平县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制度》的规定,2016年上半年受理宗地查询17宗,实现了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化。
四、征收征用土地情况
2016年上半年,金平县县未开展土地征收工作。
五、土地供应情况
2016年上半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共1宗,面积0.184公顷,土地出让金共379.04万元;国有划拨1宗0.1965公顷。
六、矿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加大动态巡查力度,上半年共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55次,共出动巡查车辆55辆次,巡查人员190人次,下发土地、矿产《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62份,制止违法行为62起,下发土地、矿产限期拆除通知书43份,上报巡查月报5期,向县人民政府和州国土资源局上报土地、矿产巡查情况报告两期;共立案24起,结案20起,其中:矿产案件9起(未完成最底勘察投入案4起,非法经营矿产品1起,未参与年度年检报告4起),处罚金74000元;土地案件11起,处罚金42313.8元);组织清理非法采矿点6处,查封矿洞4口,拆除采金床4台,驱离现场挖机5台、装载机一台、双桥车辆一辆,遣散现场工人33人。
七、调处信访事项情况
2016年,上半年共处理完成各类信访事项5件13人次、转办件3件19人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件15人次。
八、国土资源管理机构
截止2016年6月底,全局共有编制70人,实有45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6人,实有14人;机关工勤编制5人,实有6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13个乡镇国土资源所每所2人),实有8人;事业编制23人(不动产登记中心10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9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4人),实有17人。
九、国土资源信息建设情况
自2012年始,金平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化建设正逐步步入正规,目前全局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网络也全面运行。全面实现了土地、矿业权三级联网审批。
十、经费收入、支出情况
上半年收缴纳土地出让金379.04万元;追缴7个采矿权矿产资源补偿费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