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云县忙怀乡新路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沧市云县忙怀乡新路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已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云国土资耕〔2014〕30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云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中大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临沧市云县忙怀乡新路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总面积651.7408公顷,扣除不动工面积,项目建设规模483.0727公顷。其中忙贵片区建设规模98.7293公顷,温速片区67.7905公顷,新路片区建设规模316.5529公顷,项目区位于云县忙怀乡的忙贵、温速和新路三个村,分为三个片区,分别是忙贵片区、温速片区、新路片区,三个片区位置呈上中下分布于罗扎河两岸。本项目工程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组成,一标段概算投资650.95万元,二标段概算投资678.37万元。
2.2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云南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试行)及《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3 计划完工日期: 210日历天
2.4 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一标为忙贵片区和温速片区所涉工程;二标段为新路片区所涉工程。其中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1)土地平整工程:平整田块面积7.3045公顷,位于温速片区。(2)农田水利工程:规划支管忙贵片区共4条,长1834.4米;温速片区共1条,长1195米;毛管忙贵片区共9条,长2691.8米,温速片区共2条,长1001.2米;路侧沟忙贵片区5条,长5871.4米;温速片区1条,长8719.1米;500方水池1座,位于忙贵片区;300方水池忙贵片区1座;100方水池温速片区1座;50方水池14座,其中忙贵片区11座、温速片区3座;沉砂池2座,其中忙贵片区1座、温速片区1座;阀门井34座,其中忙贵片区26座、温速片区8座;减压池3座,其中忙贵片区1座、温速片区2座;盖板涵14座,其中忙贵片区12座、温速片区2座;管涵27座,其中忙贵片区2座、温速片区25座;泵站1座。(3)田间道路工程:改建田间道共6条,长16005.1米,其中忙贵片区共5条,长5871.4米;温速片区共1条,长10133.7米;错车道30座,其中忙贵片区9座、温速片区21座;挡墙2595米,其中忙贵片区746米、温速片区1849米。(4)村庄整治工程:村民活动中心1处,建筑面积199.3平方米,位于忙贵片区。
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1)土地平整工程:平整田块面积52.3827公顷。(2)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区规划支管共3条,长8270.1米;毛管共16条,长7503.9米;路侧沟共111条,长20416.4米;300方水池1座;100方水池16座;沉砂池1座;阀门井38座;减压池3座;盖板涵29座;管涵22座;过水路面1道。(3)田间道路工程:项目区规划新建田间道共1条,长1732.7米,位于新路片区;改建田间道共7条,长14712.4米;新建生产路共1条,长1580.8米;改建生产路共2条,长2390.6米;错车道36座;挡墙1120米。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规划设计内的所有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已完工的项目须出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完工证明材料;在建项目须出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或公路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允许2个标段同时通过资格预审,但只允许按评审顺序中一个标。申请2个合同的申请人须分别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对具体合同标段划分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6 省外投标的企业必须持有《入滇备案证》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4.应告知的相关事项
4.1 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缴纳所投标段总投资2%的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2 申请人中标后,必须缴纳中标总金额8%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2%的廉政保证金和中标总金额5%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3 工程预付款与扣回:本项目待中标单位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必须提供银行同等数额保函。
4.4 进度款的支付:当项目完成工程总量的30%后,拨付所完成工程总量70%的进度款。以后的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70%的比例支付进度款。当工程款拨付至合同总价的70%时(含10%的预付款),发包方暂停付款。
4.5 若不按期完成工期的将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处罚,误期赔偿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提前完成工程任务,达到优质工程的可作为今后土地整治项目投标加分条件。
4.6 进场施工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与中标时承诺人员不符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处违约金伍万元;中标后因学习、生病、退休等原因需更换进场人员的,由中标人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发包人及监理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都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每更换一次项目经理,承包人须缴纳伍仟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7 进场施工机械达不到投标最低施工机械要求的,以及因承包方机械不到位影响施工工期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承包方及项目经理进行违约处理。
4.8 按照要求时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廉政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才能签定施工合同。未按规定缴纳“三金”或签定合同的,所签合同无效。业主必须向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原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9 施工组织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未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的,业主应向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和接受处罚。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16年 03 月 22 日至2016年 03 月 28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县新云州社区瓦窑坝片区)受理大厅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入滇备案证原件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省外企业)、拟在本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04 月 06 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县新云州社区瓦窑坝片区)。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临沧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县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云县爱华镇环城西路5号
邮 编: 675800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0883-321121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大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东风东路237号
邮 编: 650034
联 系 人: 王学平、孔召云
电 话:15906900095、13988360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