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2日至16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兴地睦边”项目验收组对怒江州2010年至2013年实施的“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了整体验收。
验收组按照部、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及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工程量复核报告、财务评审意见及决定,采取查看档案资料、数据复核及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我州项目实施情况及其成果进行了验收。经过省厅验收组对各项目的内业资料及外业工程检查验收,怒江州共有9个“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顺利通过省厅竣工验收。分别为泸水县上江乡丙贡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泸水县老窝乡崇仁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贡山县茨开镇茨开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贡山县普拉底乡力透底村禾波村土地整治项目、福贡县马吉乡古当村土地整治项目、福贡县上帕镇知子洛村土地整治项目、福贡县上帕镇腊土底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福贡县石月亮乡米俄洛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本次通过省厅竣工验收的9个“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共计投资12821.76万元,建设规模3175.69公顷,新增耕地136.43公顷(其中:贡山县总投资730.31万元,建设规模195.88公顷,新增耕地8.9公顷;福贡县总投资5676.15万元,建设规模1303.11公顷,新增耕地73.16公顷;泸水县总投资6415.3万元,建设规模1676.7公顷,新增耕地54.43公顷)。目前为止,泸水县国土资源局已全面完成了“兴地睦边” 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
我州“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项目区农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民收入和土地利用率,达到了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对边疆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和睦等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