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6-04-08 10:14:1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就云南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NGH[2016]-02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云南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NGH[2016]-02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本项目选取供应商数量为2家,负责全省印制工作,合同期限为3年,中标供应商有本项目的服务资格。

2.2、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不动产权证书(单一版)4.40元/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10元/张,合计5.50元/套。分项报价和合计单价超出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2.3、最终合同价格:以两家中标人中标单价的平均价签订合同单价,最终合同价格为签订的合同价乘以实际承印的证书数量确定合同价格及支付金额。

2.4、具体证书印制委托工作由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统筹负责,全省各州、市、县印制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数量由各州()不动产登记中心上报印制计划,由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汇总并下达任务给承印单位,承印单位接到任务后20个日历天内发送到所需各州(市)、县,并由各州(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印制单位结算。

2.5、风险提示: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进度和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将影响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需求数量,目前无法预测项目周期内的印制数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具有有效的国家保密局核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甲级(涉密防伪票据、证书类);

3.3、具有有效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4、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防伪票证);

3.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48日至2016414日,每日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份。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若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4)印刷经营许可证;(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4281400分,地点为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联 系 人:胡飞鹏    联系电话:0871-65747403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1018号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正举     联系电话:0871-63815951 

地    址: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邮政编码:650224

七、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其他

(一)证书印制标准文件的领取:

20164月15日下午15001700前(节假日除外),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凭国家保密局核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甲级(涉密防伪票据、证书类)(原件)、保密承诺书(原件)至云南省国土资源厅401室联系人处领取本项目的证书印制标准文件。

投标样品需按照采购单位提供的国土资源部有关证书印制标准文件制作投标样品。已领取印制标准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由于投标人处理不当导致的泄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投标时须将所领取印制标准文件交回至投标现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如不参与投标,请务必将所领取印制标准文件交回。

(二)投标样品的检测及交付: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标准》制作《不动产权证书》成品样本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张样本,并自行送国家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由检测机构出具《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的合格项视为响应招标要求,检验报告中的不合格项或缺失项视为不响应招标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提供与送检检测机构一致的投标样品五套(每套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成品样本各一份,以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一份(原件),否则投标样品检测情况不得分。

附:

保 密 承 诺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有关保密政策和云南省保密工作管理规定,供应商承诺依法承担“云南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NGH[2016]-023)的保密责任。为做好本项目的保密工作,确保项目的保密安全,特立具本保密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政策规定,保证不泄露本项目的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二、所领取的《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标准技术文件资料将至投标截止时间全部退回采购人。如没有参加投标,已领取的资料将在投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送回。若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整归还(不得破损或缺页),自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严格对制作的文件(包括电子文档)进行保密管理,不得复制、外传,在计算机设备上删除相关内容。不将涉密的招标文件、评审有关内容和项目内容等情况对外泄露。

四、不将任何与该项目有关的内容以文字、言论等形式通过媒体或其他途径向外传播。

五、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泄密,愿意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责任人签名:

                              联系方式:

           领取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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