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zy2016-146
一、招标条件
昭通市昭阳区乐居镇新河村16组安置点滑坡治理、田坝乡二坪村15、16、17组岩头上崩塌治理2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由《云南省鲁甸6.5级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计划实施,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昭阳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昭通市昭阳区乐居镇新河村16组安置点滑坡治理、田坝乡二坪村15、16、17组岩头上崩塌治理2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2、工程投资:概算投资约388.83万元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每标段择优选定壹家承包人。
2.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乐居镇新河村16组安置点滑坡治理工程,概算投资约252.98万元;
第二标段:田坝乡二坪村15、16、17组岩头上崩塌治理工程,概算投资约135.85万元;
2.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6、建设地点:昭阳区乐居镇、田坝乡。
2.7、计划工期:2个标段均为9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按照交通、水利、林业、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有关质量要求执行,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财产被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没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单位资质,年检合格,并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投资参股挂席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四、相关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4.1、资格预审文件的报名及获取:请申请人于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起止时间为
4.3、招标文件的获取:请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于
4.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五、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16年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昭阳区分局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中国人民银行对面)
联 系 人:徐青荣
电 话:13887131234
招标代理: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F栋103门面
联 系 人:王晓龙
电 话:1860870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