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腾冲市新华乡龙井山村委会陡箐河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勘查设计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NZB2016-0788-0123BS)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腾冲市新华乡龙井山村滑坡、泥石流治理工程已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6年度核查项目列入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储备的通知(云国土资环【2016】97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腾冲市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云南省腾冲市新华乡龙井山村委会陡箐河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勘查设计(招标编号: XNZB2016-0788-0123BS)。

2.1.2项目地点:腾冲市新华乡龙井山村委会。

2.1.3项目概况:云南省腾冲市新华乡龙井山村杨家寨北西侧山脊斜坡近30年前开始出现滑坡,滑坡逐年滑动变形,向杨家寨村子部位发展扩大。滑坡物质部分堆积于坡体上,部分顺坡沿沟水流走或堆积于沟床内,为下游区河流形成泥石流提供丰富的松散物质。该滑坡地带冲沟出口处河流为陡箐河、往下游称为小蒲窝河。龙井山村委会的八洞水、四角田及龙井山村的一部分村民于2008年集中安置于陡箐河出口,小蒲窝河沿沟平缓地带(陡箐河泥石流堆积区),安置区现称为龙源新村,该部位于1985年曾发生泥石流,造成该安置部位区大面积农田被淹埋。2012年雨季发生泥石流,堆积物堵塞入村道路桥洞,洪水漫出河道冲入龙源新村村寨内。近年来,杨家寨西侧滑坡仍在变形扩大,对杨家寨的威胁及危害越来越明显,对杨家寨36户157人(杨家寨总共有54户236人)的生命财产构成威胁及危害,陡箐河泥石流目前仍处于发展期,因其流域面积较大,沿沟树枝状水系发育,雨季洪水量大,沿河岸及支流的崩、滑体,为泥石流的形成、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松散物质条件,一旦遇到连续降雨或单点暴雨极易形成泥石流灾害,对龙源新村120户548人(龙源新村总共有181户823人)的生命及上千亩的农田构成威胁及危害,危险性大,险情等级属大型。

2.1.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2016年度核查项目列入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储备项目,云南省腾冲市新华乡龙井山村委会陡箐河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00万元,勘查设计总费用控制在项目概算总投资的10%以内。

2.2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由腾冲市国土资源局统一时间统一组织,投标单位自行前往,联系人电话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2.3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

按地质灾害勘查(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推荐与比选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以下简称可研)、施工图设计3阶段开展工作,工作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勘查成果与可研报告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需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提供使用。

2.4提交成果时限要求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勘查及可研工期共75个日历天完成,待勘查、可研报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批复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成果须通过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2投标人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

3.1.3 投标人近3年来完成类似业绩3项及以上,并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定义:投标人业绩符合下列任一项标准的:1.国土部门实施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2.国土部门实施的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

3.1.4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结构设计任一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年以上的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近3年来主持完成的类似业绩2项及以上,并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3.1.5信誉要求:近3年没有在服务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投标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被授权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来(201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投标范围和数量限制

3.2.1在本批次招标项目中,只划分1个标段(合同段)。

3.2.2投标人可对本批次中的标段进行投标。

3.3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可于2016111日至 2016117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1)介绍信(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6)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楼206号)办理投标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为 600.00 /份,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11220900分,请各投标人于201611220830分至201611220930分提交,接收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保山市国土资源局网以及腾冲市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

7.其它注意事项

7.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招标方式。

7.2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8.联系方式

人:腾冲市国土资源局

   址:云南省腾冲市腾越镇火山社区邮电小区196号

人:郑祥青

   话:0875-518259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址: 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和成国际A座26楼

人:

   话: 0875-2139966、2223966、1890875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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