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洱市宁洱县普义乡普义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及云南省财政厅云财建【2016】20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第一标段(项目区1片区)位于宁洱县普义乡普治村民委员会境内,第二标段(项目区2片区)位于宁洱县普义乡普义村民委员会境内。
建设规模:项目区总建设规模为325.9442公顷(4889.163亩),其中1片区(第一标段)建设规模为151.8421公顷(2277.6315亩),2片区(第二标段)建设规模为174.1021公顷(2611.5315)。
总 投 资:1153.62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项目区1片区为一标段;2片区为二标段。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土石方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投资金额在300万(含)及以上的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烟水工程、公路施工工程等)不少于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招标人执行云政发[2015]57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
3.2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原件(或按《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规定办理的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3.3本项目一个投标人只可以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 月 21日~2016年 11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洱市思茅区鼎城国际)普洱市宁洱县普义乡普义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报名点办理。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份:(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身份证明原件;(3)授权委托人及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9)近3年工程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项);(10)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原件(或按《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规定办理的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11)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年 11 月 21 ~2016年 11 月 2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洱市思茅区鼎城国际旁)普洱市宁洱县普义乡普义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报名点办理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200元,图纸每套1200元,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地点:普洱市国土资源评审点。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普洱政务服务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普洱市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袁主任 联系电话: 0879-32099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国玉正 联系电话:18087995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