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云南省龙陵县镇安镇镇宝大寨滑坡及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云国土资环 [2016]1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陵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云南省龙陵县镇安镇镇宝大寨滑坡及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监理招标(招标编号:YNWXZB-16BS006-G)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龙陵县镇安镇镇宝大寨。
2.3项目概况:云南省龙陵县镇安镇镇宝大寨滑坡及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镇宝村,共包括四处不稳定斜坡及三处滑坡,威胁对象为镇宝村第一、二、三、四小组,共威胁人口523人,威胁总财产约2244万元,灾害整体危害性等级为一级。
2.4监理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委托内容完成为止。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3 业绩要求:近3年应至少完成过2项及2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申请人近5年没有在监理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5项目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3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注:总监业绩证明材料须是能够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不予认可。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6年 11 月 23 日至2016年 11 月 29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分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北五环路彩蝶家园二期北门61幢6号)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300元/份 ,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6)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1、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5. 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12 月 14 日 9 时 0 分,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保山市国土资源局网及龙陵县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陵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
联 系 人:段俊昌
电 话:13577569908 0875-612879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北五环路彩蝶家园二期北门61幢6号
联系人:漆茵 李荣增
电 话:0875-2235918 15368147413 1370865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