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景东县大朝山东镇文玉村集镇及学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 【字体:

普洱市景东县大朝山东镇文玉村集镇及学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省景东县大朝山东镇文玉村集镇及学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招标经普财建【20167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景东县文玉村;

2.2  资:232.29万元

2.3招标规模:1743529.80元;

2.4    期:90日历天(3个月)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6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

2.7工程内容:抗滑桩工程、挡墙工程、排水工程等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之一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4.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3.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申请;

3.7.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6 12  5日至2016 12  9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思茅区北部区石龙路与普洱大道交叉口(鼎城国际旁)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12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7)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1   4   10  00分,地点为: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厅405室。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厅405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普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人:

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景东县青云路5

    址:

昆明市北京路与白云路交汇处金色年华小区B9903

  人:

李锦清

  人:

谷迎东

    话:

0879-6226586

    话:

15288324135  0871-67266020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