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支撑体系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不动产登记支撑体系(含大数据、互联网+政务服务、可视化等)招标公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6-12-07 11:58:00 【字体:

1招标条件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支撑体系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不动产登记支撑体系(含大数据、互联网+政务服务、可视化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支撑体系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不动产登记支撑体系(含大数据、互联网+政务服务、可视化等):

1)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地理信息支撑环境建设:

不动产登记成果、管理支撑数据的坐标转换,      将省级不动产登记管理支撑核心数据库成果、存量数据空间成果从1980西安坐标系严密转换到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并提供1980西安坐标系严密转换到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支持服务。

  不动产登记成果、管理支撑数据坐标转换后的数据成果、     2013-2015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2016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数据入库。

地理信息服务:提供全省地理框架数据、卫星影像数据、坡度、坡向、三维晕渲数据、三维地图、地名地址等数据的在线地理信息服务。

核心数据库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根据国土资源领域的相关标准,依照国土资源各类数据的目录体系,面向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级别、分区域、分年份的实现国土资源领域的矢量数据、栅格数据、文档数据等各类数据的综合管理。实现数据建库、数据检查、数据入库、数据浏览、数据删除、数据下载、数据分发、元数据管理、数据查询等各种功能。为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输入输出、存储和管理全省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为省级国土资源全数据共享交换提供数据支持。

专业数据库软件采购

企业版数据库1套,4CPU不限用户授权。

2)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信息管理平台: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包括试点地区系统安装部署)、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接入上报及增量数据质检入库、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数据集成建库

3)不动产统一登记大数据分析挖掘及应用示范:通过云计算技术、分布式并行计算技术、分布式存储等多种现代技术作为基础设施,结合成熟先进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技术,构建时空大数据挖掘平台,对各类国土领域海量时空信息大数据进行多元化、多维度的查询、统计、挖掘与在线调用服务,为不动产业务以及国土资源信息化其他业务系统提供计算支撑。

4)不动产统一登记大数据可视化系统: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不动产登记大数据可视化系统

1

2

专业支撑软件

ArcGIS for Server高级版软件(含Portal for ArcGIS扩展、GeoEnent Processor扩展、Image扩展)

1

ArcGIS for Desktop高级版软件

1

GIS管理系统软件

1

5)不动产统一登记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不动产统一登记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1

6)不动产登记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建设要顺应“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潮流,着力借助新技术、新理念完善信息化技术架构,坚持“以用户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统筹考虑国土资源系统内部管理需求、外部数据支撑需求和社会公众的服务需求。应在注重管理的同时更加关注应用服务,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更加关注用户体验。围绕“服务公众”、“管理高效”的目标。开展互联网数据采集、互联网数据融合服务、互联网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公众参与内容和模式优化等工作。通过大数据挖掘工具和分析应用开发,提高信息服务应用能力,满足不同层次需求。

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及技术要求”。

2.2资金来源:本次项目采购的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

2.3项目服务周期:

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完成(210日历天);

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完成(210日历天);

第三标段: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完成(210日历天);

第四标段: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完成(210日历天);

第五标段: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完成(210日历天);

第六标段: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完成(210日历天)。

2.4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采购预算:本项目各标段采购预算如下

第一标段数据资源支撑体系:5350000.00元;

第二标段:不动产统一登记大数据管理系统:3500000.00元;

第三标段大数据分析挖掘及应用示范:2000000.00元;

第四标段大数据可视化系统:3400000.00元;

第五标段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3700000.00元;

第六标段互联网+政务服务:2050000.00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数据资源支撑体系;

第二标段:不动产统一登记大数据管理系统;

第三标段:大数据分析挖掘及应用示范;

第四标段:大数据可视化系统;

第五标段: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第六标段:互联网+政务服务。

投标人可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仅能中其中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生产或服务能力,信誉良好,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具有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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