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者镇曰者村民委员会:
为了加快丘北经济发展,保障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初步勘测结果,丘北县人民政府拟征收你村民委员会(具体以实际勘界确认为准)部分集体土地作为项目建设用地。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拟定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为:水田27018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旱地25596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未利用地12798元/亩。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请你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被征地村集体的群众会议,告知被征地村集体对拟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要求进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通知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向丘北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通知
丘北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