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河州金平县大寨乡箐脚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YNTTGC2016002) 已由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国家投资和省级投资第二批土地整治(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15〕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金平县大寨乡箐脚村、大寨村委会交界处的老王寨河两侧;
建设规模:367.0813公顷,预计新增加耕地3.2244公顷;
项目总投资:约1294万元;
计划工期:180天;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 ,且具有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近五年(2010年-2014年)内承担过2个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近五年(2010-2014)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省外入滇投标企业必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15〕342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执行
3.4申请人可就本项目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提出报名申请,但最多允许中 1 个标段,如申请人申请的两个标段同时被推举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先中标标段为主。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5.1 请申请人于 2016 年 3月23日至 2016 年 3月29日(周末休息),每日上午 8:00 分至 11:30分,下午 14:30分至 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蒙自市文萃路北段52号和景商务酒店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3 各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蒙自市文萃路北段52号和景商务酒店四楼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所在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原件、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负责人A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五年(2010年-2014年)土地整治项目原件至少2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彩打。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4月15日 09时 30分,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园区路8号3楼开标室,州车管所对面)。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开标时间:2016 年 4月15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园区路8号3楼开标室,州车管所对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普振东 法定代表人:杜春菊
地 址:金平县政务服务中心9楼 地 址:蒙自市文萃路北段52号和景商务酒店4楼
邮 编: 661199 邮 编: 661100
联 系 人: 余发荣 联 系 人: 普仙
电 话: 0873-5225144 电 话: 15925334802、0873-3963628
传 真: 0873-398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