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在云南红河州蒙自市政务服务大厅,蒙自市民薛亚忠从副州长鞠云昆手上,接过编号为N0 D530000094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这是红河州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红河州正式落地,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红河州蒙自市自2015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紧紧围绕不动产登记“统一依据、统一机构、统一簿册、统一信息平台”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率先在全州完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在较短时间内搭建了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在全州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局长刘卫明介绍,目前,红河州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已全部完成,已将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登记职责整合至国土资源部门,成立了红河州不动产登记局和红河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全州13县市分别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全州连人带编制共划转261名编制到14个不动产登记局和14个不动产登记中心。下一步,将在6月底前全面启动红河州内地七县市不动产新证颁发工作,11月底前全面启动南部六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新证颁发工作。(红河州国土资源局 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