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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泸水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强制封停非法采石(砂)场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 【字体:

20161122日,怒江州泸水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境内上江镇大练地村大黄山和瓦窑寨(岩脚)两个非法采石(砂)场进行强制封停。

IMG_4843IMG_4845封停采取空心砖支砌拦挡挡墙并加钉“泸水县国土资源局封”铁皮标牌的形式进行,严防非法采石(砂)非法开采行为反弹。

今年5月,泸水县国土资源局在动态巡查过程中发现上江镇大练地村大黄山和瓦窑寨(岩脚)存在非法开采石(砂)行为。经调查,为泸水县兴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办理采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采石(砂),属非法开采行为。泸水县国土局执法人员当即向违法当事人下发《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违法当事人置之不理,以各种理由和借口,继续从事非法开采。

鉴于该违法开采行为越演越烈,已严重扰乱了泸水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了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对该非法开IMG_4840采行为的处置措施。会后,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穆王和分管副局长陈文辉分别多次约谈违法当事人,与此同时,分别于538281911101118日多次依法向违法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通知书》,但违法当事人依然以村委会村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为由,分别于2016819830向上江镇人民政府递交了《关于泸水县上江镇大练地村大黄山临时取沙土的请示》和《大练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报告》,上江镇人民政府于2016927向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了相关意见,县国土资源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部门矿管职能职责于20161010向上江镇人民政府作出答复,明确指出:大黄山和瓦窑寨(岩脚)砂石厂均属非法开采行为,依法必须关停,并要求上江镇人民政府做好违法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快关闭非法采石(砂)场,设立安全标牌,保护生态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相关处理意见下达后,违法当事人依然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我行我素,始终未停止违法开采行为。为此,泸水县国土资源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采取了行政强制关停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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