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6月30日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截止2017年8月17日,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盘龙分中心共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25039宗,其中包括14297宗转移登记,932宗补换证登记,8479宗抵押登记,1092宗抵押注销登记,17宗首次登记,222宗变更登记。
盘龙不动产登记分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要求稳步推进,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坚持便民利民惠民的工作理念,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但在工作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存在的问题需要加以妥善解决。
一、现阶段不动产登记工作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工作关系的协调。目前,不动产登记工作统合土地、房屋两证合一。由于房屋的确权主要由住建部门负责操作,具体数据也由住建部门收集整理,而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的主要业务由国土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经过一年多的协调磨合,住建与国土两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性已经有了明显的提升,但由于两个部门互不隶属,在统合的过程中,数据的整合统一规范仍然没有达到效率的最大化,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阻碍不动产登记工作提速增效的因素之一。
其次是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解决。在过去一年的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有一定数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中与现有的规章制度之间存在矛盾,如金星托福园小区,以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现有的资源,要完成这些任务可以说难度相当大,需要有上级部门的技术、人员支持和政策指导,在实际工作中才能把不动产登记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凸显,发挥出不动产登记的基础性作用。
最后是人员配置。目前,盘龙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编制只有5人,人员缺口极大,临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员达40人,临聘人员的工作编制得不到有效解决,待遇偏低,岗位留人的前景不容乐观,而且在管理上极大增加了管理的难度。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以上三个问题的存在,对盘龙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健康发展有不利因素。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对于以前房地分开,各有主管的工作方式来说,住建、国土两个不同职能部门的业务产生交叉,工作关系上以国土部门为主,住建部门的独立性仍然存在。这就产生行政权力重叠的问题。双方在目前的工作程序进行中已经完成初步的数据统一整合,但距离一窗式办件、收件的工作要求还有一段明显的距离。
二是现行的不动产登记条例(试行)还不是一个完整的定型法规,依据条例的要求在实践中发现产生的问题,并妥善加以解决,保障民生、稳定民意才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现实落脚点。既然是试行的条例,在实际中发现的问题与条例的条文产生矛盾时,要援引其他行之有效的成文法,如《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来充实我们在具体工作中的不足。
三是由于现有行政程序的严格要求,按编定岗,这当然可以避免人浮于事、尸位素餐,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已经不能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工作。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收入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成正比,也容易成为一个廉政风险点。
三、解决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在目前的条件下,我们要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把这项制度的效果立起来是我们的首要目标,针对上述三个问题,我们目前的解决建议也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是制度设计,住建、国土、农林、税务等职能部门都是独立的单位,工作关系上相互没有隶属,要解决横向数据整合,统一协调的问题,需要由上一级机关对现有的工作流程和办法给予明确的政策性指导性意见,整合各个部门的业务力量来共同完成。
第二是尊重历史,遏制增量。在历史遗留的不动产登记问题中,资料缺失、相关责任人不明的现象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而且直接涉及现有的产权所有人。为稳定社会秩序、保持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和固有资产不受损失,有必要对缺失资料进行梳理工作,明确产权,为下一步的确权工作打好基础,特殊的问题需要市、区政府作为行政决策的 推动。
第三是凝聚人心,优化工作。不动产登记工作是一项很严肃也很重要的工作,它的意义不言而喻。对于从事工作的业务骨干来说,工作是他们的重心,对于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来说,安定好业务骨干的情绪,鼓励他们发挥积极性、创造性,把工作做好,就是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心。在现有的条件,尽可能的提高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让他们在岗位看到自己实现自身价值的可能的希望,尽量让每一个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的员工产生凝聚力和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