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用地的结果公示
安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该地块位于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太平集镇,于2016年11月领有行政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安国用(2016)第1000号,面积为337.6平方米,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
经初步审查,同意按原用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面积实测为337.6平方米,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土地出让金按806元/平方米核收。
公示于2017年4月20日在各政务信息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15天。截止公示期止,我中心未收到任何有异议的书面意见。
安宁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