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义2015年4月取得富国用(2015)第01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地块位于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东元村委会陈家村,土地证载面积为358.0平方米,转让面积为358.0平方米,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0年4月6日。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将该宗地使用权转让给林明海名下。
经初审:
根据双方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该宗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1000元/平方米,不低于基准地价396元/平方米。
现将该上述该宗地的出让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5天。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富民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反映。
联系人:张晓凤
联系电话:0871-68815519
富民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