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7年第1次
地质勘查资质受理审查工作的公告
云国土资勘〔2017〕4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7号)等要求,我厅将开展2017年第1次云南省地质勘查资质申报审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区域地质调查、气体矿产勘查(不含天然气)、 遥感地质调查、地质实验测试的乙级资质。
(二)液体矿产勘查(不含石油)、固体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地质钻(坑)探的乙级和丙级资质。
二、申报材料的内容要求
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时,申请人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报盘各一份。
(一)纸质申请材料
主件:内容包括申请书、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单位获奖证明文件等。
附件1:内容包括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名单,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身份证彩色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彩色复印件、职称申报相关证明文件、聘用合同等证明文件、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附件2:内容包括勘查设备仪器清单,购置发票或调拨单彩色复印件,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
附件3: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情况,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获奖成果等证明文件。
(二)电子报盘
申请人使用最新版“地质勘查资质数据报盘管理软件” (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www.mlr.gov.cn下载--信息化--软件下载--地质勘查软件--地质勘查资质管理软件--地质勘查资质报盘管理软件更新软件1.1.3),将申请材料的主附件等相关信息按要求进行编录,形成电子报盘。
三、申报材料的形式要求
(一)申请书及附件要编目录、编页码并装订成册做到整齐、清晰。
(二)申请书封面白底黑字,申请单位的印章要清晰。
(三)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张彩色打印或彩色复印。
四、收件时间
2017年4月1日—30日,各单位按要求报送一套完整的纸质申请材料、电子报盘及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到省地质学会进行要件初审及人员查验,初审附合要求后由省国土资源厅正式受理。
五、其他要求
各申请单位应严格按照《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7号)文件的规定填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在审批发证过程中发现有虚假和伪造材料的,退回申报资料,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鲁雪红:电话:0871-63123674。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东风巷地矿大厦附楼201室。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