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蒲川乡坝外村小寨滑坡及不稳定边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腾冲市蒲川乡坝外村小寨滑坡及不稳定边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经 云国土资环[2015]67号文 批准立项,经 云国土资环〔2016〕141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腾冲市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地点:腾冲市蒲川乡坝外村小寨村民小组
2.2项目概况:建造抗滑桩30根、浆砌石排水沟369立方米、浆砌石挡墙586立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375万元。
2.3工 期: 120日历天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合同段)
3.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证,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单位名称一致),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3.4.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3.6.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7. 投标人需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8.开标时需要法定代表人必须到现场投标,不受理委托投标,中标后必须由法人代表到招标人所在地签订合同,施工时项目经理需压证施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 月 18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288号(怡景园酒店)立体停车场办公区四楼402室)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1200元,图纸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新证时,仅需出示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6)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投标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查验的,招标代理公司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8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厅。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保山市国土资源局网及腾冲市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招 标 人: |
腾冲市国土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腾越镇火山社区邮电小区196号 |
地 址: |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288号(怡景园酒店)立体停车场办公区四楼402室 |
联 系 人: |
郑工 |
联 系 人: |
孔学会 |
电 话: |
13099677377 |
电 话: |
13987880886 |